滿族頭戴什麼帽子好
1. 滿族服飾的服飾特點
服飾特點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入關以後,滿族旗袍已在中國婦女中通用。舊時滿族男子留發束辮,穿馬蹄袖袍褂,女子穿寬大直筒旗袍。
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裝、馬褂、坎肩、套褲。旗裝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滿族的服飾多樣性分為平民旗裝,貴族旗裝。
平民服飾
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
2. 滿族風俗 有急用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宗教信仰
滿族早期信奉薩滿教。入關後,又信奉佛教。薩滿教同佛教在滿族中同祀供奉。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的多神教。「薩滿」是通古斯語的音譯,意為「瘋狂的人」。漢譯為「巫」。「薩滿」有男有女,並分家薩滿和跳神薩滿。
祭祀時主持禮儀的家薩滿早已不存在了。跳神治病為業的神巫,在一些偏僻鄉村還偶有活動。早在清代就屢有禁令,但屢禁不止。建國後,國家禁止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但仍有少數人以此為業,騙取錢財。
滿族還崇拜自然神,如天地神、山神、星神、樹神。崇拜以動物為圖騰的鵲神、烏鴉神。至今在一些滿族聚居的鄉村,每逢年節還燒香供奉,祈求保佑全家平安順利。
現在有的滿族人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但人數不多。宗教信仰:滿族早期信奉薩滿教。入關後,又信奉佛教。薩滿教同佛教在滿族中同祀供奉。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的多神教。「薩滿」是通古斯語的音譯,意為「瘋狂的人」。漢譯為「巫」。「薩滿」有男有女,並分家薩滿和跳神薩滿。
祭祀時主持禮儀的家薩滿早已不存在了。跳神治病為業的神巫,在一些偏僻鄉村還偶有活動。早在清代就屢有禁令,但屢禁不止。建國後,國家禁止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但仍有少數人以此為業,騙取錢財。
滿族還崇拜自然神,如天地神、山神、星神、樹神。崇拜以動物為圖騰的鵲神、烏鴉神。至今在一些滿族聚居的鄉村,每逢年節還燒香供奉,祈求保佑全家平安順利。
現在有的滿族人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但人數不多。
飲食
滿族飲食品種繁多,風味獨特
(一)主 食
主食最大特點是「粘」。早自清代,滿族人就喜歡粘食。取其易存放、耐飢餓、便於游獵和遠途征戰攜帶之利。
今河北各地滿族家庭,普遍喜歡用粘米面做餑餑、涼糕、切糕、炸糕等食品。
樟欏葉餅:青龍滿族自治縣的一些鄉村,夏季喜歡用粘米面做「樟欏葉餅」。方法是把粘面和好攤在楞葉上,中間放餡,合上後蒸熟,其味清香。
小餑餑:多在冬季以粘米面製作。餑餑小如雞蛋,一做幾缸幾簍,蒸熟後放冷屋凍上,隨吃隨熱。
荷葉餅:易縣西陵滿族鄉滿族家庭有農歷二月吃「荷葉餅」的習慣。荷葉餅用白面做,為扁圓形,裡面放香油、鹽,熟後掰開成兩片(有一面連在一起)、 裹雞蛋、肉片、芥菜等,捲成荷葉形,即可食用。荷葉餅在長城以北和遵化縣東陵叫「春餅」,其做法與西陵大體相同。
(二)副 食
滿族人喜食酸菜。
火鍋:以酸菜、粉條、蘑茹、豬肉或其它禽獸之肉做的「火鍋」,是滿族傳統的飲食風味。自清代以來,一直傳承不衰。
血腸:滿族喜吃豬肉。逢年節殺豬時,都要請客,名曰「吃血腸」。豬血兌上溫水放上調料,灌到豬腸里,煮熟即可食用,名為「血腸」。
鹿尾(yer):易縣西陵滿族鄉忠義村、龍里華村、泰和庄村居住的滿族,還有一種叫「鹿尾」的特殊食品。其做法是將豬肝切成泥,用煮肉湯加東北大松籽、薑汁、香油、麻醬、雞蛋等原料調成糊狀,灌到豬大腸里,煮熟後即可食用。待客時切成手指厚小塊,放到碟里,每碟八塊。吃時必剩兩塊,否則為不敬。
樽(n)菜:選細嫩白菜心,用線繩捆成拇指粗,捆一節切一節,長約二寸,用開水焯後,擺放好,用小米米湯澆在上面,放酸為止。吃時用水洗凈,放入盤內,撒上白糖後食用。其味酸甜可口,又脆又香。
(三)糕 點
薩其瑪:滿族傳統糕點。用麵粉、大油、白糖、鮮蛋、麻仁、桂花、果料等製成,色澤金黃,綿軟香甜,軟硬適度。具有百年歷史的保定四美齋糕點鋪製作的「薩其瑪」,至今盛名不衰。
大八件:易縣「大八件」糕點,每種上面都打有紅戳。大八件為:薩其瑪、饊子、大餑餑、雙麻、福壽糕、蜜食、扒拉餅、蓼化。
姓 氏:
滿族姓氏有670多個。清代,滿族人習慣於只出名不冠姓。辛亥革命後,國民政府曾下令滿族人一律冠姓入籍,於是滿族老姓逐漸消失,逐步簡稱或譯為漢字姓。據調查,今河北省境內,有的滿族人上推三代,還稱滿族老姓。今秦皇島市山海關區的滿族,共有七個大姓氏,或按滿族老姓譯為漢字姓,或以本姓的第一音節為姓,其中瓜爾佳氏譯姓關,鈕祜祿氏譯姓郎,愛新覺羅氏譯姓趙,完顏氏譯姓王,伊爾根覺羅氏譯姓趙,章佳氏改姓章,富察氏改姓傅。承德縣滿杖子鄉李氏,原姓薩克達氏,石灰窯鄉白氏系瓜爾佳氏。承德市區佟山和兩家滿族鄉、滿杖子鄉、八家鄉的佟姓系佟佳氏。三溝鎮壯孤山村劉氏系寧古塔氏。崗滿族鄉何姓系赫舍里氏,趙姓系伊爾根覺羅氏。六溝鎮南房申溝黃氏系烏雅氏。太平鄉、十道河鄉王氏系完顏氏。圍場護圍滿洲兵丁後裔有佟(佟佳氏)、 白(巴雅拉氏)、 那(那拉氏)、 安(安佳氏)、 張(章佳氏)、 趙(伊爾根覺羅氏)、富(富察氏)、關(瓜爾佳氏)等八大姓。簡稱或譯為漢字姓的還有易縣的巴氏、戴氏,定興縣的聞氏,邯鄲的葉氏、文氏,豐寧滿族自治縣的海氏、桂氏、那氏等等。
還有的以先輩名字的頭一個音節為姓氏的。定興縣周家莊村的馬氏,其始祖伊爾根覺羅馬離賽。滿驚習俗續家譜時,對長輩稱名不稱姓。從第四代起,就以其始祖馬離賽的馬子為姓,現已傳15代。
在清代,滿族有用數字取名的習慣。該人名字根據出生時其祖父年齡而定。如《直隸易州志》職官姓名中載:「蘭翎侍衛頭等伯六十一。」今青龍滿族張氏保存的地契文書中記載:「正藍旗滿洲佐領四十九。」以數字取名的方式有紀念意義,是滿族的傳統。建國後這種取名方式已經消失。
3. 滿族的服飾有什麼特徵
滿族服飾充滿著濃郁的民族特點和民族性格的神韻,這是滿族在其民族形成過程中一種長期生活積淀的結果。首先,它有著鮮明的歷史特點,即歷史給它留下的深深痕跡。滿族承襲女真族的舊俗,其中也包括發式、服飾。女真族的男子是剃發編辮,滿族男子亦是辮發垂肩。
在《大金國志》中記載,女真人是「善騎射,喜耕種,好漁獵」的民族,每見巧獸之蹤能不動聲色地置之於死地,食其肉、衣其皮。滿族則步其後塵,頗愛穿皮,只是按滿俗,禁用狗皮而已。
其次,滿族服飾的地方性特點也十分突出。由於地處寒冷,滿族人不分男女老少都有戴帽子的習慣,這同漢族男子的「二十始冠」及束發綰髻,扎系布幘有著天壤之別。
滿族人的帽子「寒暖異制」, 即冬天戴皮帽, 春、 秋戴暖帽,夏戴草編涼帽,並在帽子頂點綴著「紅纓」,即醒目又艷麗。至於足下就更具有地方特色了,冬季普遍穿用的靰鞡鞋所用的靰鞡草,只有東北才有,當初在赫圖阿拉(今遼寧省新賓縣永陵鎮)時期,努爾哈赤就是「足蹬鹿皮靰鞡」。
男子旗裝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裝,或外罩坎肩。服裝多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綉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 、袖口 、領口、 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綉花鞋,褲腿扎青、紅 、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
喜歡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要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這樣縫制的旗袍是最完美的。
(3)滿族頭戴什麼帽子好擴展閱讀:
服飾歷史
編輯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
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4. 滿族的服飾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簡介
舊時滿族男子留發束辮,穿馬蹄袖袍褂,女子穿寬大直筒旗袍。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特色
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
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頂上留辮子,剃去周圍的頭發。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袍,或外罩坎肩。服裝喜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綉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綉花鞋,褲腿扎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入關以後,滿族旗袍已在中國婦女中通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形式
帽飾: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
服飾: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袍(即長袍)、馬褂、坎肩、套褲。旗袍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
鞋飾: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鞋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一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一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分類
旗袍
旗袍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袍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開衩。古旗袍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經改進,腰身寬松,袖口寬大,長度適中,便於行走。已成為中國婦女較通行的服裝。三十年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三十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突出了婦女體形的曲線美。四十年代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旗袍具有東方色彩,能充分顯示儀態雍容文雅,被認為是表現女性美的典型民族服裝,稱譽世界。
女式旗袍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袍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綉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一種女式服裝。
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
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旗袍,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袍,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 帶扣絆,束帶,適於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綉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綉在袖裏,「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袍,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袍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現在穿旗袍的已不限於滿族婦女了,它已成為各民族婦女普遍喜愛的服裝之一.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綉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綉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綉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製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綉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為了騎馬方便,在長袍的外邊套一種身長至臍,四面開禊的短褂,以御風寒.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並不是滿族原有的服裝,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來的。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綉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發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發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一彩色長絲穗。這種發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一直在東北農村穿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一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袍上鑲白色的花邊。
滿族婦女擅長刺綉,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綉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特別是滿族入關以後,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編輯本段]精美多姿的滿族服飾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袍。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袍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袍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女式旗袍多改為胸襟寬松、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袍,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袍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而女式旗袍不但滿族婦女至今喜愛,而且其他民族婦女也多穿著。
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袍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袍,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征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系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也是滿族傳統服飾,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袍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袍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制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文化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而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袍」。滿族貴族入關統治全國後,清太宗皇太極認為清朝帝王應當維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習慣,尤其是維持統治者的民族標志的服飾制度,以此作為固國之本。於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並三令五申,不許親王大臣學漢人穿褒衣博帶、寬袍大袖等。要求在宮廷里的侍女奴僕都著滿族服裝,漢人成年男子衣著發式必須遵從滿族的習慣,只有在死後入斂殯葬時方可用漢人衣冠!!!
5. 滿族有那些風俗習慣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參考資料: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
6. 滿族的服飾特色有什麼
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裝、馬褂、坎肩、套褲。旗裝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
7. 滿族的風俗習慣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參考資料: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
8. 滿族人都穿什麼
1、男子
男子的袍褂兩側開叉,腰中束帶便於騎射。其中的「箭袖」(滿語:哇哈)別具特色,是在窄袖口上接一個半圓形的袖頭,形如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挽起,冬季打獵或作戰時放下,覆蓋手背以禦寒,後來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
2、女子
少婦穿寬大的直筒旗袍,天足,著花鞋,有花盆底和船形底等樣式。早期,富人多穿麻布衣服,窮人用狍鹿皮為衣。
進入遼沈以後,貴族富人穿綢緞,平民則著布衣,服飾也等級化了。入關以後,滿漢服裝逐漸趨於一致,男子所服的坎肩等至今仍有沿用,而女子旗袍歷經演變,現已成為我國傳統女裝的代表。
(8)滿族頭戴什麼帽子好擴展閱讀:
上世紀30年代,滿族男女都穿直筒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女性旗袍下擺至小腿,有綉花卉紋飾。男性旗袍下擺及踝,無紋飾。
40年代後,受國內外新式服飾新潮的沖擊,滿族男性旗袍已廢棄,女性旗袍由寬袖變窄袖,直筒變緊身貼腰,臀部略大,下擺回收,長及踝。
所謂的京派旗袍,就是我們所說的早期滿族婦女穿的旗裝。2007年,滿族旗袍製作工藝被列入吉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9年,滿族服飾被列入第二批內蒙古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明松峰被列為傳承人。2011年,劉淑芬、陳玉秋被評為滿族旗袍製作工藝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滿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