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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宋帽子什麼樣子

發布時間: 2022-08-17 05:27:30

❶ 各個朝代的官帽是什麼樣的

5000年的服飾花色繁多,變化萬千,數不勝數,應從哪裡說起呢?我們就從在中國歷史上起過重要作用,成為貫穿數千年來禮儀制度主要成分的帝王官員禮服談起。
商周時期的禮服,代表當時最高級的服飾式樣。衣服有長及足部的長袍,也有分為兩截的上衣下裳。衣,一般是窄袖、緊口、領子緣有寬邊,以對襟為主,也有偏衽的式樣。裳是長齊小腿的裙子。腰間束帶。腹前懸掛一塊長方形的"黼黻"。當時沒有褲子。只在小腿上纏繞裹腿,古人叫作"行滕",或"邪幅"。腳上穿各種質料制的鞋子。頭上戴的,是貴族男子專用的冕、冠、弁等"頭衣"。
在寒冷的冬天,人們要加穿各種獸皮製成的皮裘。貴族的禮服大多是狐皮裘袍,特別是白色的狐裘,極為珍貴。貴族們為顯示禮儀,就在毛裘外面罩上絲織的錦衣,叫作"裼"。有時在裼衣上還可以再加上一層外衣,叫作正服,這是在重大禮儀中穿的禮服外衣。西周宗法禮儀制度的形成,不但確定了尊卑上下各個等級的不同服裝式樣。而且要求隨著不同的禮儀換用不同的服飾。
周代的帝王禮服由袞、冕、黻、帶、裳、幅、舄、衡等服飾組成。袞,是繪制上或刺綉有各種圖案的彩色上衣。冕,是帝王戴的頂上有平版的冠帽。黻,又叫蔽膝,是腹前懸掛的長方形織物。帶,指用皮革製作或絲線編織的腰帶。裳,是下身穿的長裙。幅,又叫邪幅是纏在腿上的布帶。舄,是金線和紅線編織的厚底鞋。衡,是用來固定冠冕的頭飾。
帝王禮服的裝飾品和專用花紋,大概也是從周代開始有了具體規定。帝王的服裝花紋共分成12種。如有龍紋、山紋、華蟲紋、宗彝紋、藻紋、火紋、粉米紋、黼紋、黻紋。這些花紋,只有在天子的服裝上才會全部出現。諸候們只能使用龍以下的紋樣,士用藻紋與火紋。大夫的服裝上可加上粉米紋。
經過動盪不安的春秋戰國時期,秦始皇一統天下後,廢除了原有的六種冕服,僅留下一種黑色的玄冕供祭祀時使用。因為秦人根據五行學說認定自己符合水德,水與黑色配合,所以秦代尚黑,從帝王到平民都穿用黑色服裝。秦始皇對舊禮制進行了徹底破壞,使得到了漢代初年仍沒有統一的禮服、制服。
西漢的官服,只不過是一種長袍而已。而且是一年到頭都穿黑色的袍服。官服相同,只能靠冠帽來區分官職的不同和高下。不同的官員佩帶的冠不同。加上自周代開始,官員們就要佩帶綬帶。這種官綬制度在漢代被嚴格執行著。
魏晉南北朝時期,帝王百官的禮服官服基本上沿襲漢代的式樣,直至隋唐時期才有了一個重大改變。隋唐的帝王官員禮服制度也是十分完備的,形成了個等級森嚴的等級制度。隋開皇年間改革了北周的冕服形式後將它定型,唐代則因循了隋代的定製。唐武德四年,頒布衣服詔,規定了皇帝的服裝共12種,其中冕服依照周制定為6種。群臣的禮服有10種。大臣們穿禮服時,除冕以外,還使用其它4種冠服。這些冕服只在盛大的典禮中穿。在其它的日子裡,皇帝百官都另外穿統一規定的朝服、公服及常服。朝服,是朝見時穿的服裝,只限七品以上的官員穿用。公服又叫省服,它與朝服基本相同,但更為簡便一些。常服以襕衫為主,是一種圓領窄袖,左右開衩的長袍。
在隋代末年,隋煬帝下令用顏色來區分官員和平民的衣著,限定五品以上的官員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官員分別用紅、綠兩色,小吏們用青色,平民用白色,屠夫商人只許穿黑色衣服,士兵穿黃袍。
宋朝統一全國後,在宋太祖建隆二年,頒布了新的服飾制度。宋代的官服仍分為祭服、朝服和常服三種。祭服維持唐代的式樣,但各種的等級略有降低。宋初,朝服的式樣仍與唐代朝服相同,僅將進賢冠的梁數做了改變,由二梁開始,直至五梁。到元豐二年,宋神宗廢除了隋唐以來依照官員品級確定冠綬的規定改由官員職位決定服飾,共分為七等冠綬。從宋代開始,官員穿朝服,必定在脖子上套一個上圓下方的飾物,叫作方心圓領。宋代的常服繼承了唐代的衣式,並和唐代一樣,常服靠顏色來區別品級。宋代官服中變化最大的是頭的襆頭。唐代的軟襆頭在宋代變成了硬胎硬腳的一種帽子,有了固定的形狀。胎架用鐵絲和竹篾製成,外面罩漆紗。官員最常戴的是直腳襆頭,腦後有兩根直尺一樣的腳,水平伸出。開始較短,後來越伸越長,甚至有一丈長。至於低級吏員和皂隸,服裝較為簡單,衣裾較短,衣袖較窄,戴的多是腳向上彎起的交腳襆頭。
遼國在北方與北宋並峙,所以遼國的官員服制就受到了漢文化的影響。遼代官員分南北兩班,太後和北班契丹大臣們穿用契丹本族的服飾,而國王和南班漢族大臣們使用漢服,就是沿循唐代官服制度的後晉服式。它由圓領長袍、玉帶和褲、靴所組成。
繼遼國之後在北方興起的金國,自天眷三年正式宣布冠服制度。這種制度較多吸收了唐宋時代漢族帝王官員服飾的特點,只是比較簡單一些。皇帝的祭祀禮服採用通天冠、絳紗袍;朝服是淡黃袍,腰束烏犀帶。官員們的朝服為紅色大袖羅衣、紅羅裙、戴進賢冠;公服採用襕衫。
蒙古族入主中原後,建立了元朝。在元代中葉,元仁宗在保持蒙古人固有衣冠的基礎上,下令中書省規定服色等級,嚴格了衣冠服飾制度。在唐宋官服式樣的基礎上確定了和它們大致相似的冕服、朝服、公服。
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後,帝王官員的服飾制度達到了最完備、最繁縟的地步。帝王服裝上增加了團龍紋,這是明代才開始形成的禮儀制度。龍紋成了帝王的專用徽記。這種綉龍的帝王常服,是明代皇帝最常穿的服裝,是明太祖在洪武三年正式制定的。除了織有金盤龍紋的圓領窄袖黃袍外,還有折角向上巾,玉帶和皮靴幾種成分。明世宗嘉靖七年,曾經規定了一種皇帝的新常服,叫燕弁服,由烏紗弁帽、玄色袍、玉帶和白襪黑履組成。明代給每級官員都設計了一種動物圖案作標志,把它綉在兩塊正方形的綿緞上,官員常服的前胸後背各綴一塊,這種就是補子,這種官服就叫補服。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法令規定:文武百官的朝服都沿襲唐宋朝服的式樣,外穿紅羅上衣、下裳和蔽膝,內穿白紗單衣,足登白襪黑履,腰束革帶和佩綬,頭戴有梁冠。官員的等級通過冠的梁數和綬帶的不同紋飾表示。明代官員們在重大朝會的場合要穿公服。公服由展腳硬襆頭和盤領寬袖長袍組成。袍服的顏色根據官品而定。
由東北關外的女真民族建立的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專制王朝。清朝的官服突出了滿族的民族特色,徹底改變了延續幾千年的漢族官服面貌。這些服式的滿族特色突出表現在冠帽、馬蹄袖、袍褂和長褲上。
清代官員的禮帽十分特殊,就是人們很熟悉的拖著羽毛長翎的圓頂大帽。它分為兩種:一種是從8月戴到來年2月,叫暖帽,另一種在3月至8月戴,叫作涼帽。暖帽為圓形,中間圓頂,周邊有一道寬折檐,用黑色的呢料、絨布或綢緞製成。帽檐是貂皮、海龍皮、狐皮等名貴皮料做成。帽子頂上綴有紅色的帽緯,中央裝著頂珠。頂珠用寶石、珊瑚、金、銀等製作,是區分官品高下的重要標志。涼帽是一個圓錐體的笠帽,用玉草或藤絲、竹絲編成。外面罩上羅紗,綴有紅色帽幃,加有頂珠。皇帝的帽子最為華貴,有3層帽頂,上面嵌有金龍。冠頂用金絲嵌制,上鑲4條金龍,每條龍都口銜寶珠,冠頂中央嵌1顆大珍珠,周圍也嵌有珍珠寶石。馬蹄袖,本名"箭袖",是武士射箭時擋在手部的防護衣物。外形酷似一隻馬蹄。它裝在清人常穿的開衩箭衣袖口上,平時可以翻起,行禮時放下來蓋住手。它是清人特別看重的滿族民族服飾。
滿族袍褂是最主要的禮服,它與漢族袍服明顯不同,上身緊窄貼身,袖子較細瘦,下身的前後左右開衩,這也是有等級限制的。皇室袍子開四衩,官員百姓的袍褂只許在前後開兩衩。袍子均為圓領,右衽。皇帝的禮服袍子用明黃色,綉有龍紋。官員和命婦們穿綉有蟒紋的袍子。
在袍服外面加穿外褂,是滿族服裝的一大特徵。外褂比袍子短,一般是對襟、圓領、袖子較寬松,袖口平齊。馬褂是一種非常短小的外褂,長不及腰,袖子不過肘部。對襟馬褂也經常被當作宮中禮服穿用。黃色的馬褂最為尊貴。與馬褂相近的還有馬甲,這也是由騎射生活決定的衣服式樣。馬甲沒有袖子,主要貼穿,用以保暖,後來逐漸成了外衣。

清代的官服
文官為: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鷳,六品鸕鶿,七品鴻漱,八品鵪鶉,九品練雀。
武官為:一品麒麟,二品獅,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是犀牛,九品海馬。
另外,御史與諫官均為獬豸。

如需更加詳細的比較,可以到中國歷史博物館去看看,你上面說的這幾個朝代的都有,還有詳細說明

❷ 為什麼宋朝皇帝戴的帽子和大臣的帽子相似

皇帝的帽子分場合,戴不同的帽子。
你說的宋代的皇冠叫通天冠,又叫作高山冠,也叫做卷雲冠。通天冠是級位僅僅次於冕冠的冠帽,其形狀與漢畫中的進賢冠結構相同,不同的只是展筒的前壁,進賢冠是前壁與帽梁接合,構成尖角。通天冠的前壁比帽梁頂端更高出一截,顯得巍峨突出。學術界認為通天冠正前方高出的這塊前壁就是金博山,《隋書·禮儀志》稱它為「前有高山」,故通天冠又叫作高山冠。金博山向前傾斜,上面飾有蟬紋。

宋 吳自牧 《夢粱錄·駕回太廟宿奉神主出室》:「上御冠服,如圖畫星官之狀,其通天冠俱用北珠卷結,又名『卷雲冠』。」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駕宿太廟奉神主出室》:「駕乘玉輅……頭冠皆北珠裝結頂通天冠,又謂之『卷雲冠』。」
《明史》:「皇帝通天冠服:洪武元年定,郊廟、省牲,皇太子諸王冠婚、醮戒,則服通
天冠、絳紗袍。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組纓,玉簪導。絳紗袍,深衣制。白紗內單,皂領褾襈裾。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白襪,赤舄。其革帶、佩綬,與袞服同。」
《明集禮卷三十九冠服》明集禮卷三十九:「通天冠,朔日受羣臣朝及凡正旦大會、冬至大會、諸祭祀,還則服之(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黒介幘,玉簪導。絳紗袍,深衣制,白紗內單,皂領褾襈裾,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其革帶劒佩綬舄與上同。若未加元服則雙童髻,空頂黒介幘,雙玉導,加寶飾。」
《明史》輿服三:「政和議禮局更上皇帝冕服之制:冕版廣八寸,長一尺六寸,前高八寸五分,後高九寸五分。青表朱里,前後各十有二旒,五采藻十有二就,就間相去一寸。青碧錦織成天河帶,長一丈二尺,廣二寸。朱絲組帶為纓,黈纊充耳,金飾玉簪導,長一尺二寸。袞服,青衣八章,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纁裳四章,綉藻、粉米、黼、黻。蔽膝隨裳色,綉升龍二。白羅中單,皂褾、襈,紅羅勒帛,青羅襪帶。緋白羅大帶,革帶,白玉雙佩。大綬六采,赤、黃、黑、白、縹、綠,小綬三色,如大綬,間施玉環三。朱韈,赤舄,緣以黃羅。 中興仍舊制,延,以羅衣木,玄表朱里,長尺有六寸,前低一寸二分,四旁緣以金,覆於卷武之上,繅以五色絲貫五色玉,前後各十二,凡用二百八十有八。玉笄,充耳用黃綿,紘以朱組,以其一屬於左笄上垂下,又屈而屬於右笄,系之而垂其餘。玄衣,八章,升龍於山,繪。裳纁,四章,綉。幅前三後四,斷而不屬,兩旁殺縫,腰辟積,綼緆之廣皆如舊。大帶以緋白羅合而紩之,以朱綠飾其側,上朱下綠,其束處以組為紐約,下垂三尺。通天冠、絳紗袍亦如之。白羅中單,領、褾、襈以黻,服裘則以皂。絳紗袍則衣用白紗,領、褾、襈以朱。綬大小各一,大綬織
以六采,青、黃、黑、白、縹、綠,下垂青絲網,上有結,垂玉環三;小綬制如大綬,惟三色。大裘、絳紗袍皆用之。革帶,博二寸,革為里,緋羅為表,飾以玉銙,鈕以下鉤。通天冠、絳紗袍亦用之。AX從裳色,上有紕,下有純,去上五寸,繪以山、龍、火,上接革帶系之。佩有衡,有琚瑀,有沖牙,系於革帶,左右各一。上設衡,衡下垂三帶,貫以蠙珠。次則中有金獸面,兩旁夾以雙璜,又次設琚瑀。下則沖牙居中央,兩旁有玉滴子,行則擊牙而有聲。舄有絇,有純,有繶,有綦,以緋羅為之,首加金飾。服通天冠、絳紗袍則用黑舄,以烏皮為之。常服則用白舄,以絲為之。韈,羅表繒里,施靿著綦以系之,赤舄以朱,黑舄以白,白舄同。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高廣各一尺。青表朱里,首施珠翠,黑介幘,組纓翠緌,玉犀簪導。絳紗袍,以織成雲龍紅金條紗為之,紅里,皂褾、襈、裾,絳紗裙,蔽膝如袍飾,並皂褾、襈。白紗中單,朱領、褾、襈、裾。白羅方心曲領。白韈,黑舄,佩綬如袞。大祭祀致齋、正旦冬至五月朔大朝會、大冊命、親耕籍田皆服之。仁宗天聖二年,南郊,禮儀使李維言:「通天冠上一字,准敕迴避。」詔改承天冠。中興之制,冠高九寸,服用並同。乾道九年,又用履袍。袍以絳羅為之,折上巾,通犀金玉帶。系履,則曰履袍;服靴,則曰靴袍。履、靴皆用黑革。四孟朝獻景靈宮、郊祀、明堂,詣宮、宿廟、進胙,上壽兩宮及端門肆赦,並服之。大禮畢還宮,乘平輦,服亦如之。若大輦,則服通天、絳紗如常儀。」

冕冠,古代帝王最高等級的首服。冕冠由冕板、冕旒、笄、紘、充耳等組成。冕冠與冕服、赤舄、佩綬等同時在祭祀等大典時穿用。冕:《說文》有解:「大夫以上冠也,邃延垂旒統纊。」
冕冠的旒數按典禮輕重和服用者的身份而有區別,按典禮輕重來分,天子祀上帝的大裘冕和天子吉服的袞冕用12旒;天子享先公服鷩冕用9旒,每旒貫玉9顆;天子祀四望山川服毳冕用7旒,每旒貫玉7顆;天子祭社稷五祀服希冕,用5旒,每旒貫玉5顆;天子祭群小服玄冕,用3旒,每旒貫玉3顆。按服用者的身份地位分,只有天子的袞冕用12旒,每旒貫玉12顆。公之服只能低於天子的袞冕用9旒,每旒貫玉9顆;侯伯只能服鷩冕,用7旒,每旒貫玉7顆;子男只能服毳冕,用5旒,每旒貫玉5顆;卿、大夫服玄冕,按官位高低玄冕又有6旒、4旒、2旒的區別,三公以下只用前旒,沒有後旒。凡是地位高的人可以穿低於規定的禮服,而地位低的人不允許越位穿高於規定的禮服,否則要受到懲罰。天子為十二旒,周之諸侯王公之旒有九、七、五之分。但後來旒漸漸只限於帝王,於是「冕旒」則成了帝王的代稱。同時也是帝王的象徵。

《宋史》:「諸臣祭服。唐制,有袞冕九旒,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青羅衣綉山、龍、雉、火、虎蜼五章,緋羅裳綉藻、粉米、黼、黻四章,緋蔽膝綉山、火二章,白花羅中單,玉裝劍、佩,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緋白羅大帶,緋羅韈、履,親王、中書門下奉祀則服之。其冕無額花者,玄衣纁裳,悉畫,小白綾中單,師子錦綬,二銀環,余同上,三公奉祀則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導,衣畫虎蜼、藻、粉米三章,裳畫黼、黻二章,銀裝佩、劍,革帶,余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則服之。五旒冕:青羅衣裳,無章,銅裝佩、劍,革帶,余同七旒冕,四品、五品為獻官則服之;六品以下無劍、佩、綬;紫檀衣,朱裳,羅為之,皂大綾綬,銅裝劍、佩,御史、博士服之。平冕無旒,青衣纁裳,無劍、佩、綬,余同五旒冕,太祝、奉禮服之。」
「臣嘗考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蓋王之三公八命,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無旒;衣皆無章。裳、AX視其命數,自三而下。其繅至笄、衡、紘、紞、瑱、纊、帶、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里,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於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緋,且以六幅而不殊矣。山以章也,今則以嶞。火以圜也,今則以銳。宗彝,宗廟虎蜼之彝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彝。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佩有衡、璜、琚、瑀、沖牙而已,乃加以雙滴,而重設二衡。綬以貫佩玉而已,乃別為錦綬,而間以雙環。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❸ 南宋所戴的帽子怎樣稱呼

襆頭
亦名折上巾。又名軟裹。一種包頭的軟巾。相傳始於北周武帝。始名帕頭,至唐始稱為襆頭。初以紗羅為之,後因其軟而不挺,乃用桐木片作一山子衫在紗內,使頂高起。裹襆頭時除在額前打兩結外,又在腦後紮成兩腳,自然下垂。後取消前面的結,又用銅、鐵絲為干,將軟腳撐起,成為硬腳。唐時皇帝所用襆頭硬腳上曲,人臣則下垂。五代漸趨平直。至宋,襆頭以藤織草巾子作里,用紗作表,再塗以漆,稱為「襆頭帽子」,可以隨意脫戴。其式樣有直角、局腳、交腳、朝天、順風等,身份不同,式樣也不同。皇帝或官僚的展腳襆頭、兩腳向兩側平直伸長,身份低的公差、僕役則多戴無腳襆頭。因襆頭所用紗羅通常為青黑色,故也稱「烏紗」。後代俗稱為「烏紗帽」。

南宋出土實物——襆頭,發展到宋代,已成為男子的主要首服。上自皇帝,下至百官,除祭祀、隆重朝會需服冠冕之外,一般都戴襆頭襆頭的形制,也和前代有明顯的不同。從圖像反映看,作官宦形象多用直腳,仆從、公差或身份低下的樂人,多用交腳或局(曲)腳。襆頭內襯木骨,或以藤草變成巾子為里,外罩漆紗。

❹ 《清平樂》里官員的帽翅為何又長又直,不同帽子分別代表什麼身份

《清平樂》以宋仁宗和皇後曹氏為主線,講述了發生在這一時期的一系列故事。在這部服飾高度還原宋代服飾的電視劇中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劇里的皇帝、官員,還是儒生、少年公子等男性角色,他們都極愛戴帽子

在宋代男性的衣著中,帽飾成為了一種不可缺少的服飾。

而且宋代男性可以戴的帽子品種繁多,尤其是在帽翅和帽子形狀上大有差異。而不同的帽子,則由不同身份的人來佩戴,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下宋代男性可以佩戴的各種帽子以及所代表的不同身份。

的確,在我們現在看來,原本輕便的襆頭帽,加上兩個長長的襆頭腳之後,變得笨重且不易行動起來。但更因此,佩戴者的行為舉止更會端正小心,這也更符合文人學士的氣質。

《宋史·輿服志》中曾記載宋朝有過好幾次的服飾改革,但顯然官員的直腳襆頭卻貫穿整個宋代。這與直腳襆頭適應宋代的服飾美學有極大的關系,整個宋朝受儒學影響極大,而拘謹、程式化的宋代朝服則是儒學影響服飾的一個體現。尤其是為了維護封建等級秩序,這時候彰顯等級貴賤的服飾就流行開來。直腳襆頭一方面區分了官員身份,而另一方面官員中只有高品級官員才能戴直腳襆頭,所以更體現了等級差異性。

此外直腳襆頭的兩個襆頭腳既平直又對稱,有極大的美感,更符合宋代的審美文化。

不過等到了元明時期,這種有長襆頭腳的直腳襆頭就漸漸被時代淘汰了。明代的專屬官帽烏紗帽就是由直腳襆頭改良而來的,帽翅長度變短。到了清代,官員改成佩戴冠帽,曾經全民戴襆頭的景象不復存在,而「襆頭」國民之帽的地位也煙消雲散了。

❺ 明朝官帽有哪些

一、梁冠:文武百官在國家重大祭祀典禮,慶祝大功告成,正月初一進朝賀年、冬至、皇帝生日、聖旨開讀,進呈奏表等時候,都要戴上樑冠。依公、侯、伯,一到九品,以梁線的多寡來區分。

二、烏紗帽:是明代官人上班常戴的官帽。前低後高,靠後腦的地方,左右各有一片長橢圓形的帽翅,帽內有網巾,束著頭發。烏紗帽(black gauze cap,比喻官位(official position)為古代官吏戴的一種帽子,後來也用來比喻官位。烏紗帽原是民間常見的一種便帽,官員頭戴烏紗帽起源於東晉,但作為正式「官服」的一個組成部分,卻始於隋朝,興盛於唐朝,到宋朝時加上了雙翅,烏紗帽按照官階在材質和式樣上是有區別的。明朝以後,烏紗帽才正式成為做官為宦的代名詞。

三、襆頭:是在重大的朝廷集會、奏事、謝恩時戴的,形體和宋代的差不多,帽緣左右有兩支像直尺的展角,展角尾端有的往上彎,再往左右彎。

四、四方平定巾:布做的像長方體的帽子,又稱方巾、角巾。明朝建國初年,做這種帽子的人,為了歌頌皇帝平定四方的功勛,所以命名為「四方平定巾」,是讀書人、官家常戴的帽子。

五、飄飄巾:帽子像三角形屋頂、帽脊前後又各有一片長方形布披,隨風飄動,所以叫飄飄巾。跟八仙中的呂洞賓戴的帽子一樣,所以又稱純陽巾(純陽真人是呂洞賓的道號),不過純陽巾的前後帽頂布披有圈卷的雲紋。有的帽披上也加塊玉,腦後垂兩條長帶子。

六、東坡巾:蘇東坡發明的帽子。長方帽子,戴成菱形狀,摺線居中,兩邊角上又各附一片比帽子短的豎披。其他尚有儒巾、平頂巾、漢巾、軟巾、吏巾、二儀巾、萬字巾、披雲巾、網巾、瓦楞棕帽、瓜皮帽等等,形形色色,有時也加上披肩。

❻ 為啥宋朝文官帽子後面有一根細細長長的,像翅膀的東西

其實這根東西名叫襆頭,宋朝時期為了防止百官上朝時湊在一起交頭接耳而演變成又直又長的樣子。襆頭的出現要追溯至漢朝時期,不過那個時候它尚且被稱為幅巾。幅巾其實就是方巾,素來有蓄發習慣的古人為了防止勞作時頭發散落而妨礙勞動,故而習慣於拿方巾將頭發給包裹起來。在用方巾將頭發包裹起來之後不免要在腦後打個結加以固定,打結之後便會出現兩根帶子。這便就是襆頭的起源。

在該制度的影響下,宋朝的經濟以及儒家文化都得到了非常快的發展。而儒家文化的發展則進一步影響到宋朝古人的審美,宋朝人也因此變得更加講究對稱美,該時期襆頭的外形演變便是其中代表之一。不過也有人說宋朝襆頭之所以又長又直,其實是為了防止文官交頭接耳。

❼ 宋朝官帽官職級別

宋朝官帽有兩種,高級別官員戴直腳襆頭,低級別官員戴交腳襆頭。

從宋朝開始,官員穿朝服,必戴方心圓領。宋朝的常服繼承了唐朝的衣式,靠顏色區別品級。宋朝官服中變化最大的是襆頭。

唐朝的軟襆頭在宋朝變成了硬胎硬腳的一種帽子,有了固定的形狀。胎架用鐵絲和竹篾製成,外面罩漆紗。官員最常戴的是直腳襆頭。至於低級吏員和皂隸,服裝較為簡單,衣裾較短,衣袖較窄,戴的多是交腳襆頭。

(7)羅宋帽子什麼樣子擴展閱讀:

宋襲唐制

宋神宗元豐以前。如上所述,就是這時期的變化情況。名義上與唐代沒有什麼不同,但實際上卻有很大區別。主要在於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宰相之權為樞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

宰相之權既已分削,又設參知政事互為牽制,相權益弱,而皇權卻由此加強。另一方面的變化是,中樞機構中三省制已進入衰落荒廢的階段。職權的轉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聲。

元豐改制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開始的官制改革,史稱元豐改制。元豐改制撤銷中書門下,恢復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不過,這三個官位只是虛設,從不授人。

又仿照唐制,用尚書左僕射、右僕射代行尚書省的職權;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代行侍中的職權;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代行中書令的職權,他們是正宰相。這時,參知政事的名稱被取銷,而增設了四名副宰相,即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

政和改制

宋徽宗政和年間(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稱「太師」,總領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之事,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門下侍郎,少宰兼中書侍郎。欽宗靖康年間,又廢除太宰和少宰,改為尚書左僕射和右僕射。

建炎復制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僕射和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宰相,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為參知政事,為副宰相。還取消尚書左、右丞的官稱,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

❽ 宋朝士兵的服裝分別是哪些材質及名字,帽子、服裝和靴子都叫什麼名字。

《宋史》志第一百六 輿服五
公服。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領大袖,下施橫襕,束以革帶,襆頭,烏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朝官出知節鎮及轉運使、副,衣緋、綠者並借紫。知防禦、團練、刺史州,衣綠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為通判、知軍監,止借緋。其後,江淮發運使同轉運,提點刑獄同知刺史州。雍熙初,郊祀慶成,始許升朝官服緋、綠二十年者,敘賜緋、紫。
真宗登極,京朝官亦聽敘,及東封、西祀赦書,京朝官並以十五年為限。後每帝登極,亦如例。景德三年,詔內諸司使以下出入內庭,不得服皂衣,違者論其罪;內職亦許服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詔軍使曾任通判者借緋,曾任知州者借紫。慶歷元年,龍圖閣直學士任布言:「慾望自今贈官至正郎者,其畫像許服緋,至卿監許服紫。」從之。嘉祐三年,詔三路轉運使朝辭上殿日,與賜章服;諸路轉運使候及十年,即與賜章服。
神宗熙寧元年,中書門下奏:「六品以上犯贓濫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從之。元豐元年,去青不用,階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緋,皆象笏、佩魚,九品以上則服綠,笏以木。武臣、內侍皆服紫,不佩魚。假版官及伎術若公人之人入品者,並聽服綠。官應品而服色未易,與品未及而已易者,或以年格,或以特恩。五年,詔六曹尚書依翰林學士例,六曹侍郎、給事中依直學士例,朝謝日不以行、守、試並賜服佩魚;罷職除他官日,不帶行。
徽宗重和元年,詔禮制局自冠服討論以聞,其見服靴,先改用履。禮制局奏:「履有絇、繶、純、綦,古者舄履各隨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為之,其絇、繶、純、綦並隨服色用之,以仿古隨裳色之意。」詔以明年正旦改用。禮制局又言:「履隨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當議差別。」詔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郎、武功郎以下去繶,並稱履;從義郎、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去繶、純,並稱履。當時議者以靴不當用之中國,實廢釋氏之漸雲。
中興,仍元豐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緋,九品以上綠。服緋、紫者必佩魚,謂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職高,則特許者有三:自庶官遷六部侍郎,自庶官為待制,或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勞而賜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歷任無過者,許磨勘改授章服,此賜者也。或為通判者,許借緋;為知州、監司者,許借紫;任滿還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於恩賜者焉。紹興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後回鑾,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蒞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並改轉服色。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詔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者,並許改轉服色。然計年之法,亦不輕許。無出身人自年二十齣官服綠日起理,服緋人亦自年二十服緋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賜出身日起理;內並除豁丁憂年、月、日不理外,歷任無過者方許焉。先是,殿中侍御史張震奏:「今日之弊,在於人有僥幸。能革其俗,然後天下可治。且改轉服色,常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綠,大夫以上服緋,蒞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賜。今赦自承務郎以上服緋、綠及十五年,便與改轉。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減,而又官品相絕,蓋已為異恩矣。今竊聞省、部欲自補官日便理歲月,即是嬰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緋;而貴近之子,或初年賜緋,年才及冠者今遂賜紫。朱、紫紛紛,不亦濫乎?況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補官日為始。若始於出官之日,頗為折衷,蓋比之蒞事所減已多,而比之初補粗為有節。」帝從其言,故有是命。
又有出於特賜者,旌直臣則賜之,勸循吏則賜之,廣孝治則賜之,優老臣則賜之,此皆非常制焉。內品未至而賜服及借者,並於銜內帶賜及借。
襆頭。一名折上巾,起自後周,然止以軟帛垂腳,隋始以桐木為之,唐始以羅代繒。惟帝服則腳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漸變平直。國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腳,乘輿或服上曲焉。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里,紗為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里,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
帶。古惟用革,自曹魏而下,始有金、銀、銅之飾。宋制尤詳,有玉、有金、有銀、有犀,其下銅、鐵、角、石、墨玉之類,各有等差。玉帶不許施於公服。犀非品官、通犀非特旨皆禁。銅、鐵、角、石、墨玉之類,民庶及郡縣吏、伎術等人,皆得服之。
其制有金球路、荔支、師蠻、海捷、寶藏, 方團二十五兩;荔支自二十五兩至七兩,有四等;師蠻二十五兩;海捷十五兩;寶藏三十兩。惟球路方團胯,余悉方胯。荔支或為御仙花,束帶亦同。
金塗天王、八仙、犀牛、寶瓶、荔支、師蠻、海捷、雙鹿、行虎、窪面。 天王、八仙二十五兩;犀牛、寶瓶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二等;荔支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三等;師蠻自二十兩至十八兩,有二等;海捷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雙鹿自二十兩至四兩,有九等;行虎七兩;雱面自十五兩至十二兩,有二等。
束帶則有金荔支、師蠻、戲童、海捷、犀牛、胡荽、鳳子、寶相花, 荔支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三等;師蠻、戲童二十五兩;海捷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二等;犀牛二十兩;鳳子、寶相花十五兩。
金塗犀牛、雙鹿、野馬、胡荽。 犀牛、野馬十五兩;雙鹿自二十兩,有三等;胡荽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
犀有上等、次等,以牯牸為別。 出黔南者,在南海之下。
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以下升朝官、雖未升朝已賜紫緋、內職諸軍將校,並服紅鞓金塗銀排方。雖升朝著綠者,公服上不得系銀帶,余官服黑銀方團胯及犀角帶。貢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鐵角帶,恩賜者不用此制。荔支帶本是內出以賜將相,在於庶僚,豈合僭服?望非恩賜者,官至三品乃得服之。」景德三年,詔通犀、金、玉帶,除官品合服及恩賜外,餘人不得服用。大中祥符五年,詔曰:「方團金帶,優寵輔臣,今文武庶官及伎術之流,率以金銀仿效,甚紊彝制。自今除恩賜外,悉禁之。」端拱中,詔作瑞草地球路文方團胯帶,副以金魚,賜中書、樞密院文臣。
仁宗慶歷八年,彰信軍節度使兼侍中李用和言:「伏見張耆授兼侍中日,特賜笏頭金帶以為榮異,慾望正謝日,準例特賜。」詔如耆例。
神宗熙寧六年,熙河路奏捷,宰臣王安石率群臣賀紫宸殿,神宗解所服白玉帶賜之。八年,岐王顥、嘉王頵言:「蒙賜方團玉帶,著為朝儀,乞寶藏於家,不敢服用。」神宗不許,命工別琢玉帶以賜之。顥等固辭,不聽;請加佩金魚以別嫌,詔以玉魚賜之。親王佩玉魚自此始。宗旦、宗諤皆以使相遇郊恩告謝,特賜球文方團金帶、佩魚,自是宗室節度帶同平章事者,著為例。宣徽使張方平、郭逵、王拱辰皆嘗特賜。元豐五年,詔:「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嘗任宰相者、觀文殿大學士已上,金球文方團帶,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節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御仙花帶,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翰林學士以上及資政殿學士特班翰林學士上者,仍佩魚。」六年,詔:「北使經過處,守臣曾借朝議大夫者,令權服紫,不系金帶。其押賜御筵官仍互借,先借朝議大夫者,即借中散大夫,並許系金帶,不佩魚。」哲宗元祐五年,詔:臣僚曾賜金帶後至不該系者,在外許系。
徽宗崇寧二年,詔:六尚局奉御,今後許服金帶。四年,中書省檢會哲宗《元符儀制令》:「諸帶,三師、三公、宰相、執政官、使相、節度使、觀文殿大學士球文,佩魚。節度使非曾任宰相即御仙花,佩魚。觀文殿學士至寶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並御仙花,權侍郎不同;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資政殿學士特旨班在翰林學士上者同,權尚書不同。其官職未至而特賜者,不拘此令。因任職事官經賜金帶者,雖後任不該賜,亦許服。」看詳:若稱因任六曹侍郎經賜帶,後除知開封府之類,既非職事官,又非在外,皆不許系,似非元立法之意。蓋立文該舉未盡,其特賜者既不緣官職,自無時不許系外;因任職事官賜金帶,後任不該者亦許服,即在外與在京非職事官,皆可用。詔申明行下。大觀二年,詔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待制、殿中少監許系紅鞓犀帶,不佩魚。
中興仍之,其等亦有玉、有金、有銀、有金塗銀、有犀、有通犀、有角。其制,球文者四方五團,御仙花者排方。凡金帶: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執政官、觀文殿大學士、節度使球文,佩魚;觀文殿學士至華文閣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書、侍郎、散騎常侍、開封尹、給事中並御仙花,內御史大夫、六曹尚書、觀文殿學士至翰林學士仍佩魚;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煥章華文閣待制、權侍郎服紅鞓排方黑犀帶,仍佩魚;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者,亦許服之。
魚袋。其制自唐始,蓋以為符契也。其始曰魚符,左一,右一。左者進內,左者隨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以袋,故曰魚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銀飾為魚形,公服則系於帶而垂於後,以明貴賤,非復如唐之符契也。
太宗雍熙元年,南郊後,內出以賜近臣,由是內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魚。凡服紫者,飾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庭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有特給者。京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親王武官、內職將校皆不佩。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詔伎術官未升朝賜緋、紫者,不得佩魚。
仁宗天聖二年,翰林待詔、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賜紫章服,以舊佩銀魚,請佩金魚。仁宗曰:「先朝不許伎術人輒佩魚,以別士類,不令混淆,宜卻其請。」景祐三年,詔殿中省尚葯奉御賜紫徐安仁,特許佩魚。至和元年,詔:中書提點五房公事,自今雖無出身,亦聽佩魚。舊制,自選人入為堂後官,轉至五房提點,始得佩魚。提點五房呂惟和非選人入,援司天監五官正例求佩魚,特許之。
神宗元豐二年,蒲宗孟除翰林學士,神宗曰:「學士職清地近,非它官比,而官儀未寵,自今宜加佩魚。」遂著為令。三年,詔:自今中書堂後官,並帶賜緋魚袋,余依舊例。徽宗政和元年,尚書兵部侍郎王詔奏:「今監司、守、倅等,並許借服色而不許佩魚,即是有服而無章,殆與吏無別。乞今後應借緋、紫臣僚,並許隨服色佩魚,仍各許入銜,候回日依舊服色。」從之。中興,並仍舊制。
笏。唐制五品以上用象。上圓下方;六品以下用竹、木,上挫下方。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武臣、內職並用象,千牛衣綠亦用象,廷賜緋、綠者給之。中興同。
靴。宋初沿舊制,朝履用靴。政和更定禮制,改靴用履。中興仍之。乾道七年,復改用靴,以黑革為之,大抵參用履制,惟加靿焉。其飾亦有絇、繶、純、綦,大夫以上具四飾,朝請、武功郎以下去繶,從義、宣教郎以下至將校、伎術官並去純。底用麻再重,革一重。里用素衲氈,高八寸。諸文武官通服之,惟以四飾為別。服綠者飾以綠,服緋、紫者飾亦如之,仿古隨裳色之意。
簪戴。襆頭簪花,謂之簪戴。中興,郊祀、明堂禮畢回鑾,臣僚及扈從並簪花,恭謝日亦如之。大羅花以紅、黃、銀紅三色,欒枝以雜色羅,大絹花以紅、銀紅二色。羅花以賜百官,欒枝,卿監以上有之;絹花以賜將校以下。太上兩宮上壽畢,及聖節、及錫宴、及賜新進士聞喜宴,並如之。
重戴。唐士人多尚之,蓋古大裁帽之遺制,本野夫岩叟之服。以皂羅為之,方而垂檐,紫里,兩紫絲組為纓,垂而結之頷下。所謂重戴者,蓋折上巾又加以帽焉。宋初,御史台皆重戴,余官或戴或否。後新進士亦戴,至釋褐則止。太宗淳化二年,御史台言:「舊儀,三院御史在台及出使,並重戴,事已久廢。其御史出台為省職及在京厘務者,請依舊儀,違者罰俸一月。」從之。又詔兩省及尚書省五品以上皆重戴,樞密三司使、副則不。中興後,御史、兩制、知貢舉官、新進士上三人,許服之。
時服。宋初因五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學士、禁軍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甚無謂也。」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將校皆給焉。是歲十月,近臣、軍校增給錦襯袍,中書門下、樞密、宣徽院、節度使及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皇親大將軍以上,天下樂暈錦;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馬、留後、觀察使,皇親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雕細錦;三司副使、宮觀判官,黃師子大錦;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銀台司、審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統軍、金吾大將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有翠毛、宜男、雲雁細錦,師子、練鵲、寶照大錦,寶照中錦,凡七等。
應給錦袍者,皆五事; 公服、錦寬袍,綾汗衫、袴,勒帛,丞郎、給舍、大卿監以上不給錦袍者,加以黃綾綉抱肚。
大將軍、少卿監、郎中以上,樞密諸房副承旨以上,諸司使,皇親承製、崇班,皆四事; 無錦袍。 將軍至副率、知雜御史至大理正、入內都知、內侍都知、皇親殿直以上,皆三事; 無袴。
通事舍人、承製、崇班、入內押班、內侍副都知押班、內常侍、六尚奉御以下,京官充館閣、宗正寺、刑法官者,皆二事; 無勒帛,內職汗衫以綾,文臣以絹。
閣門祗候、內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編修、校勘,止給公服。端午,亦給。應給錦袍者,汗衫以黃縠,別加綉抱肚、小扇。誕聖節所給,如時服。 京師禁廂軍校、衛士、內諸司胥史、工巧人,並給服有差。
朝官、京官、內職出為外任通判、監押、巡檢以上者, 大藩府監務者,亦或給之。
每歲十月時服,開寶中,皆賜窄錦袍。太平興國以後,文官知制誥、武官上將軍、內職諸司使以上,皆賜錦。 藩鎮觀察使以上,天下樂暈錦;尚書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並州,次暈錦,皆五事。學士、丞郎,簇四盤雕錦;刺史以上及知廣州,翠毛錦,皆三件。待制以上、橫班諸司使,翠毛錦;知代州,御仙花錦;諸司使領郡,宜男錦;諸司使,雲雁錦。駙馬,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鈐轄,錦從本官,增綾袴。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賜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皆賜紫大綾。在外禁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次賜紫綾色絹。景德元年,始詔河北、河東、陝西三路轉運使、副,並給方勝練鵲錦。校獵從官兼賜紫羅錦、旋襕、暖靴。
雍熙四年,令節度使給皂地金線盤雲鳳鹿胎旋襕,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給皂地金線盤花鴛鴦。
親王、宰相、使相生日,並賜衣五事,錦彩百匹,金花銀器百兩,馬二匹,金塗銀鞍勒一。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初拜、加恩中謝日,並賜衣五事,金帶一, 舊荔支帶,淳化後,宰相、參知政事、文臣任樞密副使,改賜方團胯球路金帶,加以金魚。
塗金銀鞍勒馬一。三司使、學士、御史中丞初拜中謝日,賜衣五事,荔支金帶一,塗金銀鞍勒馬一。 文明學士以下,初賜金裝犀帶,後改賜金帶。
中書舍人,賜襲衣、犀帶。宰相以下對御抬賜;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謝訖,中使押賜,再入謝於別殿。中書舍人或告謝日已改賜章服,則罷中使押賜。
郊禋禮畢,親王、宰相至龍圖閣直學士、禁軍將校,各賜襲衣、金帶, 親王、中書門下、樞密、宣徽、三司使、四廂都指揮使以上,加鞍勒馬一。其後宮觀副使、天書扶侍使,並同學士。
同中謝日。雍熙元年,兩省五品以上,御史台、尚書省四品以上,各賜襲衣、犀帶、魚袋。其為五使,則皆賜金帶,仍各加器幣。 文武行事官,各賜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禮,不賜。大中祥符元年,詔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因東封為諸州部署鈐轄者,並特賜焉。
使相、節度使自鎮來朝入見日,賜衣五事,金帶,鞍馬;朝辭日,賜窄衣六事,金束帶,鞍勒馬一,散馬二; 節度使減散馬。
為都部署者,別賜帶甲鞍勒馬一。觀察使為都部署、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賜窄衣三事,金束帶,鞍勒馬。防禦團練使、刺史為部署、鈐轄,賜窄衣三事,金束帶;赴本任,賜窄衣三事,塗金銀腰帶;為知州、都監,賜窄衣三事,絹三十匹。諸司為鈐轄者,賜窄衣、金束帶。文武官內職出為知州軍、通判、發運、轉運使副、提點刑獄、都監、巡檢、砦主、軍使及任使繁要者,僕射賜窄衣三事,絹五十匹;尚書、丞郎、學士、諫舍、待制、大卿監及統軍、上將軍、諸司使,減絹二十匹;少卿監至五官正、大將軍至副率、諸司副使,減絹一十匹;中郎將、京官內殿承製至借職、內常侍,減衣二事,又減絹一十匹。窄衣,起二月給紫羅衫;起十月給紫欹正錦襖。 給公服者,單夾亦然。
諸道衙內指揮使、都虞候入貢辭日,賜紫羅窄衫,金塗銀帶。
士庶人車服之制。太宗太平興國七年,詔曰:「士庶之間,車服之制,至於喪葬,各有等差。近年以來,頗成逾僭。宣令翰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昉奏:「今後富商大賈乘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請禁之。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舊制,庶人服白,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請禁斷,聽乘車;兜子,舁不得過二人。」並從之。端拱二年,詔縣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諸司副使、禁軍指揮使、廂軍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襆頭巾子,自今高不過二寸五分。婦人假髻並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並禁。至道元年,復許庶人服紫。
真宗咸平四年,禁民間造銀鞍瓦、金線、盤蹙金線。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言:「竊惟山澤之寶,所得至難,儻縱銷釋,實為虛費。今約天下所用,歲不下十萬兩,俾上幣棄於下民。自今金銀箔線,貼金、銷金、泥金、蹙金線裝貼什器土木玩用之物,並請禁斷,非命婦不得以為首飾。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諸州寺觀有以金箔飾尊像者,據申三司,聽自齎金銀工價,就文思院換給。」從之。二年,詔申禁熔金以飾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溫州李邈言:「兩浙僧求丐金銀、珠玉,錯末和泥以為塔像,有高袤丈者。毀碎珠寶,浸以成俗,望嚴行禁絕,違者重論。」從之。
七年,禁民間服銷金及鈸遮那纈。八年,詔:「內庭自中宮以下,並不得銷金、貼金、間金、 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盤金、織金、金線捻絲,裝著衣服,並不得以金為飾。其外庭臣庶家,悉皆禁斷。臣民舊有者,限一月許回易。為真像前供養物,應寺觀裝功德用金箔,須具殿位真像顯合增修創造數,經官司陳狀勘會,詣實聞奏,方給公憑,詣三司收買。其明金裝假果、花枝、樂身之類,應金為裝彩物,降詔前已有者,更不毀壞,自余悉禁。違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間服皂班纈衣。
仁宗天聖三年,詔:「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並藍、黃、紫地撮暈花樣,婦女不得將白色、褐色毛段並淡褐色匹帛製造衣服,令開封府限十日斷絕;婦女出入乘騎,在路披毛褐以御風塵者,不在禁限。」七年,詔士庶、僧道無得以朱漆飾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紅器皿。
景祐元年,詔禁錦背、綉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其稀花團窠、斜窠雜花不相連者非。二年,詔:市肆造作縷金為婦人首飾等物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製造冠子。又屋宇非邸店、樓閣臨街市之處,毋得為四鋪作鬧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門屋;非宮室、寺觀毋得彩繪棟宇及朱黝漆樑柱窗牖、雕鏤柱礎。凡器用毋得表裡朱漆、金漆,下毋得襯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銀者毋得塗金。玳瑁酒食器,非宮禁毋得用。純金器若經賜者,聽用之。凡命婦許以金為首飾,及為小兒鈐鋜、釵篸、釒川纏、珥環之屬;仍毋得為牙魚、飛魚、奇巧飛動若龍形者。非命婦之家,毋得以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須巾}、抹子之類。凡帳幔、繳壁、承塵、柱衣、額道、項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純錦遍綉。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緋紅蓋覆。豪貴之族所乘坐車,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裝繪,若用黝而間以五彩者聽。民間毋得乘檐子,及以銀骨朵、水罐引喝隨行。」
慶歷八年,詔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騎鞍轡、婦人衣銅綠兔褐之類。皇祐元年,詔婦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廣毋得逾尺,梳長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為之。先是,宮中尚白角冠梳,人爭仿之,至謂之內樣。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長三尺者;梳長亦逾尺。議者以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親與內臣所衣紫,皆再入為黝色。後士庶浸相效,言者以為奇邪之服,於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
神宗熙寧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犢車,聽以黑飾,間五彩為飾,不許呵引及前列儀物。哲宗紹聖二年,侍御史翟思言:「京城士人與豪右大姓,出入率以轎自載,四人舁之,甚者飾以棕蓋,徹去簾蔽,翼其左右,旁午於通衢,甚為僭擬,乞行止絕。」從之。
徽宗大觀元年,郭天信乞中外並罷翡翠裝飾,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獸,今取其羽毛,用於不急,傷生害性,非先王惠養萬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政和二年,詔後苑造纈帛。蓋自元豐初,置為行軍之號,又為衛士之衣,以辨奸詐,遂禁止民間打造。令開封府申嚴其禁,客旅不許興販纈板。
七年,臣僚上言:「輦轂之下,奔競侈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壯麗相誇,珠璣金玉以奇巧相勝,不獨貴近,比比紛紛,日益滋甚。臣嘗考之,申令法禁雖具,其罰尚輕,有司玩習,以至於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轎,今京城內暖轎,非命官至富民、娼優、下賤,遂以為常。竊見近日有赴內禁乘以至皇城門者,奉祀乘至宮廟者,坦然無所畏避。臣妄以為僭禮犯分,禁亦不可以緩。」於是詔,非品官不得乘暖轎。先是,權發遣提舉淮南東路學事丁瓘言:「衣服之制,尤不可緩。今閭閻之卑,倡優之賤,男子服帶犀玉,婦人塗飾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臣恐禮官所議,止正大典,未遑及此。伏願明詔有司,嚴立法度,酌古便今,以義起禮。俾閭閻之卑,不得與尊者同榮;倡優之賤,不得與貴者並麗。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革澆偷以歸忠厚,豈曰小補之哉。」是歲,又詔敢為契丹服若氈笠、釣墩之類者,以違御筆論。釣墩,今亦謂之襪袴,婦人之服也。
中興,士大夫之服,大抵因東都之舊,而其後稍變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涼衫,四曰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特頒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則具盛服。有官者襆頭、帶、靴、笏,進士則襆頭、襕衫、帶,處士則襆頭、皂衫、帶,無官者通用帽子、衫、帶;又不能具,則或深衣,或涼衫。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為盛服。婦人則假髻、大衣、長裙。女子在室者冠子、背子。眾妾則假紒、背子。
冠禮,三加冠服,初加,緇布冠、深衣、大帶、納履;再加,帽子、皂衫、革帶、系鞋;三加,襆頭、公服、革帶、納靴。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為三加者,聽之。深衣用白細布,度用指尺,衣全四幅,其長過脅,下屬於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屬於衣,其長及踝。圓袂方領,曲裾黑緣。大帶、緇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昏、祭祀、宴居、交際服之。
紫衫。本軍校服。中興,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紹興九年,詔公卿、長吏服用冠帶,然迄不行。二十六年,再申嚴禁,毋得以戎服臨民,自是紫衫遂廢。士大夫皆服涼衫,以為便服矣。
涼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乾道初,禮部侍郎王嚴奏:「竊見近日士大夫皆服涼衫,甚非美觀,而以交際、居官、臨民,純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兩宮,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設以從戎,故為之禁,而人情趨簡便,靡而至此。文武並用。本不偏廢,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體。」於是禁服白衫,除乘馬道塗許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許用紫衫。自後,涼衫祗用為凶服矣。
帽衫。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之,角帶,系鞋。東都時,士大夫交際常服之。南渡後,一變為紫衫,再變為涼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昏、祭祀猶服焉。若國子生,常服之。
襕衫。以白細布為之,圓領大袖,下施橫襕為裳,腰間有辟積。進士及國子生、州縣生服之。
紹興五年,高宗謂輔臣曰:「金翠為婦人服飾,不惟靡貨害物,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許入宮門,今無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盡革,宜申嚴禁,仍定銷金及采捕金翠罪賞格。」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宮薴衣曰:「珠玉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革弊當自宮禁始。」因問風俗,龔茂良奏:「由貴近之家,放效宮禁,以致流傳民間。粥簪珥者,必言內樣。彼若知上崇尚淳樸,必觀感而化矣。臣又聞中宮服浣濯之衣,數年不易。請宣示中外,仍敕有司嚴戢奢僭。」寧宗嘉泰初,以風俗侈靡,詔官民營建室屋,一遵制度,務從簡朴。又以宮中金翠,燔之通衢,貴近之家,犯者必罰。

❾ 古代官帽圖及對應朝代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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